本報訊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和委托代征(以下簡稱“三代”)稅款手續費的管理,財政部、稅務總局、人民銀行近日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代扣代收代征稅款手續費管理的通知》, 明確了“三代”稅款手續費管理。
通知明確了“三代”稅款手續費支付比例和限額。其中稅務機關委托證券交易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代征證券交易印花稅,稅務機關按不超過代征稅款的0.03%支付代征手續費,且支付給單個代征人年度最高限額1000萬元,超過限額部分不予支付。委托有關單位代售印花稅票按不超過代售金額5%支付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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